答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 例》规定,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 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、 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 售统一发票,应在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 理认证,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, 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。因 此,取得农产品收购发票不需要认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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